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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企業搬遷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是否應該得到補償?詳細閱讀
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企業所在地區的環境。當企業的發展與所在地區的環境發生矛盾時,就需要搬遷。而搬遷就是企業經營行為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履行法律責任和履行社會責任的體現。我們將為您介紹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搬遷對企業來說是一個發展需要。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企業因為搬遷不能履行法律責任導致自身遭受經濟損失及可能遭受的損失,有的企業甚至因搬遷不能得到合理補償造成生產經營損失的增加。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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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是否要受到檢察院的監督?詳細閱讀
我國檢察機關雖然是憲法賦予的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但在實踐中相對于行政權力而言處于弱勢地位。由于我國檢察機關是一個由政府從人、財、物三方面控制的兩級領導體制,在本質上不能形成有效的監督。對于這種情況您是怎么看的呢?接下來咱們就來聊聊這個問題! 因此,必須排除行政機關對檢察機關的干涉,確保檢察機關的獨立地位。建議改革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下級檢察院的人員和經費由上級檢察院統一領導。 首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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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把車拖走,是民事糾紛,晚上把車拖走,是盜竊?詳細閱讀
現在的一些融資租賃公司,涉及到車輛抵押貸款的,也很坑!一方面給你寫個融資性售后回租協議,說你把車賣給他,他付給你買車的價款,然后你每個月支付租金給他,如果幾期不付,他可以把車拖走。 另一方面,又給你寫個車輛抵押貸款合同,說給你的一筆錢,是給你的借款,你這個車要給他辦理抵押登記。其實就是對方給你一筆錢,既要充當買車款,又要充當給你的借款,你說你還了借款,對方說你沒付租金,然后把你的車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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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具有的共同生活特征有哪些?詳細閱讀
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關系中的重要特征。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關系的核心內容,也是婚姻關系發展的必然趨勢。夫妻是婚姻關系中的平等主體,只有夫妻雙方都處于平等的地位,才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自由。夫妻對婚姻關系的作用方式主要是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夫妻對婚姻關系維持期間的權利義務是相互的。 1、雙方在婚姻關系中具有平等地位。 夫妻是婚姻關系中的主體,是法律規定的享有婚姻權利并承擔婚姻義務。夫妻雙方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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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拆遷可以給予更多優惠措施?詳細閱讀
如果一方簽訂的補償協議中未約定房屋征收搬遷期限、方式和補償標準,那么就不能要求解除補償協議,只能選擇貨幣補償。但是如果已經簽訂了補償協議,那就不能解除了。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必須對房屋評估機構作出評估報告后才能解除補償協議。選擇產權調換不能按原協議約定結算房款和補助后,被征收人還要支付一筆保證金,即在約定期限內選擇貨幣補償方式時,補償金額不足市場評估價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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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遺囑中對遺產部分無效的情況怎么辦?詳細閱讀
雖然在實踐中常出現遺囑中對遺產部分無效的情況,但對于遺囑被撤銷或變更的部分內容仍然有效。遺囑被取消或變更部分內容無效的情形是由遺囑本身所規定出的不真實陳述或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導致的。因此對于這種情形應按其他形式遺囑處理。接下來我們將為您介紹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遺囑的形式,如遺囑書、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 在遺囑形式方面,通常遺囑的形式分為兩種,遺囑人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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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范圍和賠償數額該如何確定?詳細閱讀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財產能夠返還或者恢復原狀的,應當返還或者恢復原狀。根據該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應當返還的財產受到損害的,能夠恢復原狀的,不能恢復原狀的,根據損害程度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對于這種情況您是怎么看的呢?接下來咱們就來聊聊這個問題! 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據此,在違法拆遷行政補償案件中,被拆遷房屋不能恢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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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新的借條,舊的借條就撕掉這樣的操作有什么問題嘛?詳細閱讀
如果有人問你借錢,然后一直拖延還款,拖延了很多年。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也為了加上期間的利息,于是就會不斷寫新的條子新的條子寫了,舊的條子就撕掉,這樣的操作有什么問題嘛? 借款的話,需要借貸合意和款項出借一起的新寫的條子,其實并不是新的借款,而是對前一筆借款作出了新的還款計劃。 如果新的條子,不按照客觀真實來寫,就為了圖省事,編造一個事實,按簽署當天新寫了一個借款事宜,那是需要新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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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的關系的特點是什么詳細閱讀
婚姻關系是指夫妻雙方的社會關系。其表現形式是夫妻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夫妻之間的關系主要包括:婚姻關系與家庭關系。前者包括婚姻家庭和血緣家庭,后者包括婚外情及其危害。 夫妻之間的關系具有一定的時代性和層次性。時代性指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具有穩定性和連續性特征。 1、相互依存 夫妻之間是相互依存的一種權利義務關系,夫妻之間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并為夫妻倆人的共同活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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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被撤銷之后應如何處理?詳細閱讀
遺囑繼承糾紛是指因遺囑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引發的糾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遺囑人因意外去世后遺囑被撤銷、遺囑繼承糾紛一類案件。由于此類案件涉及到財產關系、人身關系和權利義務關系等多方面問題,因此對于遺囑被撤銷后要如何處理這一問題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本文主要介紹幾種被撤銷后應如何處理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將為您介紹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遺囑人生前立有數份遺囑,以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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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在網絡方面是如何規定的?詳細閱讀
面對這些信息管理技術的高速經濟發展能力以及相伴而生的新問題,《民法典》在數據、網絡虛擬財產、電子商務合同、個人信息安全保護與網絡環境侵權責任等方面問題進行相關規定,可謂“網絡民事行為新規范”。對于這種情況您是怎么看的呢?接下來咱們就來聊聊這個問題! 這里的“新”,是一種規范意義上的整合、創合與趨合,體現出人們對民法典的規范需求以及民法典在規范網絡相關行為方面的意義。 任何一部法律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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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審理案件時律師無法進行充分的質證和辯論活動怎么辦詳細閱讀
由于我國法律對辯護的規定較少而且實踐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利于律師充分發揮作用的現象(如違法傳喚、非法取證等),因此有必要對上述現象進行規范和改進。 1、在審判階段,律師可以參與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并提出意見。 《刑事訴訟法》第43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三日以內作出判決,在前三日以內作出裁定,但是可以延長三日”。這一規定,是保障辯護律師在審判階段對案件事實開展調查和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