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上海訴訟律師合計民事起訴狀應該怎么寫
我一直都覺得,專業的事情應該交給專業的人去做。寫起訴狀也是如此,應當交給專業的上海訴訟律師去寫。但是,我每次去法院,總能在立案大廳看到向工作人員詢問如何寫起訴狀的,偶爾也會遇到問我的(很多都是看著我像律師,就拿著自己寫的起訴狀問我寫的對不對)。好吧,如果你一定要自己寫,那我就從律師的角度說說如何寫起訴狀。僅限簡單的民事案件,復雜案件請委托律師,我還真遇到過一個大爺拿著自己寫的一份同時涉及股權、債權、房產抵押、拆遷的起訴狀問我,我只想說,這種案子您只讓我看一份粗陋的起訴狀我看不明白,就算看明白了幾分鐘的時間我也說不明白,就算我能說明白您也聽不明白……
現在法院立案大廳內基本都有液晶顯示屏,上有起訴狀的格式,具體如圖:
可以看出,起訴狀大致包括文頭(寫起訴狀、民事起訴狀都可以)、訴訟主體(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文尾(提交給哪個法院、具狀人及提交時間等),起訴狀結構的格式照著這個寫就可以,下面主要談談實踐中的一些問題。
一、當事人信息
被告名稱一定不能錯。如果被告是自然人,要寫身份證上的名字,如果被告是公司,要寫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個字都不要錯。在涉及網絡(網友之間的借貸)或者違法行為產生的債務(比如賭博、信用卡套現)的案件中,當事人可能確實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這時不能直接起訴,需要調查對方的真實姓名后才能起訴。還有就是有的當事人告公司時,寫的是公司的簡稱,這也是不行的,可以去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上查公司的全稱。
另外,要寫上被告的地址,可以是身份證上的地址(公司寫營業執照上的營業場所),可以是租房的地址,也可以是工作地址,主要是為了讓法院發傳票時能送到。還有身份證號和手機號,也要寫上。沒錯,最高院出過文件,沒有身份證號也能立案,但是就算立上案大部分法院還是會找你要被告身份證號的,有的法院也會要求提供手機號。身份證號是為了確定被告身份,手機號主要是為了發送文書時候聯系被告。你可能會問,沒有地址、身份證號、電話號,有其他的信息能確定身份,法院傳票不是可以公告送達嗎?別的地方我不清楚,在鄭州,如果是金額不大的案件都是走小額訴訟程序,是不會給你公告送達的,如果被告的地址、身份證號、電話號你一個都提供不了,要么就是讓你撤訴,要么就是給你駁回。小額訴訟是一審終審,如果被駁回不能上訴,只能提審判監督,會很麻煩。
二、訴訟請求
訴求應當簡單具體,不要寫的過長。訴求還要合法,是對方的義務而且對方能夠履行。比如要求被告交付被告沒有所有權的物品時,你就要注意了,這個物品被告是否有使用權或者其他的權利?你說“交付”,你的意思僅僅是使用權的轉移還是所有權的轉移?還有就是要求被告道歉、精神賠償的,你想寫上當然可以,但其實很多案件道歉、精神賠償并不是被告的義務,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法院才會支持。
訴求還應當明確。例如,要明確被告支付貨幣的金額或者支付物品的種類、數量。訴求不能是筆糊涂賬,有的債務時間很長,中間有雙方可能有借有還,可能還有以物抵債,你自己一定要算清楚這個賬。有的是請求被告交付物品或者支付與物品等價的錢,那物品值多少錢你也要算清楚。還有就是確定利息是否分階段。比如有的借貸合同約定的利息就是分階段的,正常的利息和逾期不還的利息。還有就是要寫明起訴之日前的利息和起訴之日后的利息,起訴之日之前的利息一般可以算出具體的數,起訴之日后的利息要寫明利率,期限就是從起訴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關于利息是否必須寫明起訴前利息、起訴后的利息,每個法院要求不一樣,有的就不要求寫的這么細,有的就要求必須這么寫,建議還是在起訴狀里寫清楚。
三、形式要件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參考格式,各地律所對此格式有一定的修改但總體來說框架是一樣的。比如我們我們這邊對格式的字體有嚴格要求,如首部需要黑體二號,正文需要用仿宋,原告、被告、事實和理由、這幾個字需要加粗,段落需要用固定行距28磅,而對委托訴訟委托人和證據來源等沒有要求書寫。
四、實質要件
?。ㄒ唬┲黧w
?、僭娌糠?/p>
公民:
?。?)姓名;
?。?)性別:離婚訴訟中非常重要,男女起訴離婚有時限具體在婚姻法有相關規定;
?。?)出生年月:這一項對認定民事行為能力,工傷的認定等有重要價值;
?。?)民族:涉及到是否需要少數民族翻譯;
?。?)住址:有利于送達法律文書,確定管轄區域;
?。?)身份證號:最高法發布的參考文書里面沒有做硬性要求,且屬于公民個人信息,但是實務中一般會寫上,以作為證明主體的唯一性;
?。?)聯系電話:有利于送達、通知開庭;
?。?)法定代理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必要;
模板:
原告: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電話:010-xxxx,
法定代表人:張三,女,職務:董事長,1910年11月28日生,漢族,住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某地,聯系電話:xxxxxx。
非法人組織:(1)名稱(2)住所地(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4)經營者:該部分內容和上面公民基本一樣
模板:
原告:xxxx經營部,住所地:xxxx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
經營者:趙xx,女,漢族,1983年xx月x日出生,住址: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聯系電話:xxxxx。
?、诒桓娌糠?/p>
被告部分和原告內容幾乎沒有差別,需要注意的是沒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高管的聯系電話可以寫上其他的和你發生糾紛的已知人聯系電話,比如建設工程中某某經理、某某項目驗收人。
模版
被告:xxxx局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電話:010-xxxxxx,138xxxxx(蒲經理),187xxxxx(貨物驗收人王炫)。
法定代表人:孫xx,董事長。
?。ǘ┰V訟請求
訴訟請求可以說是民事起訴狀中最重要的部分,由于司法的被動性你沒有主張的請求法院是不會主動判決的,判決書一旦敲定沒有主張的訴訟請求基本沒有希望再次主張。一般具體內容如下:
1.判令支付原告xx款,判令被告xx行為等;
2.律師代理費用由原告承擔(該項是否主張需要具體看情況);
3.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訴訟請求不是憑空捏造也不是當事人說什么便是什么,簡單來說,這是前期接待當時人時候做的準備工作,每個律師都有自己的接待方式,我個人接待委托人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加以濃縮概括為“聽,問,答”三個方面,個人也有做接待筆錄的習慣,對了解對當事人案件基本事實、當事人訴求、制定辯護草案(輪廓)有很大的幫助,要是有朋友想了解,可以點贊關注留言我視情況再寫一篇文章。
?。ㄈ┦聦嵑屠碛?/p>
這部分是充分體現“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的地方,事實和理由的書寫個人概括為列舉式和概括式兩種模式:
1.概括式
簡而言之就是通過凝練當事人陳訴的案件事實和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以及基本的法律依據對案件基本事實進行概括總結加以撰寫,此部分不需要寫得很非常詳細,但需要讓法官看著訴狀就能了解事情的大概經過。
例如:
事實和理由:原告與被告于2019年12月2日經熟人介紹認識,并于2019年12月9日登記結婚,雙方從認識到結婚僅一周時間,彼此根本就不了解,且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以致從結婚初期開始就在爭吵中度日,同時原告在偶然中感覺到被告行為舉止不太正常,后在衣柜上面的隱蔽處發現精神病治療藥物,原告才恍然大悟。被告在發病期間經常當著原告兒子(原告與前夫所生,現年13歲)的面辱罵原告。2020年10月18日被告就被送至二醫院進行精神病治療,至今未見好轉,在被告住院期間,被告的父母多次讓原告及孩子“滾出去”,原告無奈,只能帶著孩子在外租房居住。
每份不同類型訴狀的書寫都不一樣,但每個類需要突出重點,比如這一份訴狀,一是點明了二人相識到結婚時間短(說明感情基礎不夠穩固),二是說明了被告患有疾病(可能屬于婚前重大疾病未告知),三是說明原告育有一子且非與被告所生(不涉及孩子撫養權問題),四是說明原告在外租房(可能涉及離婚的法定情形分居),訴狀的撰寫離不訴訟請求,要結合訴訟請求、法律依據綜合撰寫,這些都需要長期經驗的積累。
2.列舉式
列舉式則一般對約需要展示的內容進行列舉,比較清晰明了。
例如:
事實和理由:2018年9月7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變頻泵設備采購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水泵等設備(見設備采購清單),合同總價款為510000元,合同還對技術規范、包裝要求、付款條件、質檢驗和驗收、索賠、違約責任、稅費、交貨地點方式時間、結算方式等進行了約定。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將設備送達被告指定地點,被告支付原告貨款共計10萬元,2018年10月1日被告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被告至今仍有410000元貨款尚未支付。
這份起訴狀是關于合同糾紛,一是點明了合同簽訂日期(涉及訴訟時效),二是列舉合同內容(涉及責任承擔、能否主張律師費、違約責任、履行方式),三是點明合同違約方式(延期支付等若未約定違約金可以主張資金占用利息),四是點明了欠款金額。
當然若合同約定了管轄地點,可以單獨另起一列說明,不然有的法院不會受理。
比如:
另:合同約定發生爭議由成都市人民法院管轄,屬于約定不明確且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的規定,合同交貨地點為xxx地,因此xxx地區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所有訴狀都不能脫離事實和法律,事實來源于當事人的陳訴、現有的證據、需收集的證據幾個方面,法律來源于收集到的法律規定、判例、規章、司法實務。
網站聲明: 本文“干貨!上海訴訟律師合計民事起訴狀應該怎么寫”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網,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