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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后債權人如何申報債權?詳細閱讀
一審法院認為,債權人依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本案中,被告提供了相應的擔保,且因原告提供了對被告在銀行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故原告起訴時,被告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聽聽專業的律師怎么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條和第五十二條規定的破產原因可以認定該企業屬于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企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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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存在惡意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如何承擔賠償責任?詳細閱讀
造成損失;或者是因為公司行為導致管理混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在員工出現違規行為或員工惡意行為,造成公司影響或者損失被解聘時屬于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行為。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勞動者存在惡意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例如:對其他員工進行欺騙或利用公司不正當手段損害利益和穩定,破壞力較強。如果是上述兩種情況造成你的損失,那么公司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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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會議能以公司不能清算為由拒絕召開嗎?詳細閱讀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會議召開,債權人會議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應當自通知到達債權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召開;但是,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的案件事實認為債權人會議不能召開或者不按照規定出席債權會議并對表決事項進行表決的,視為債權人會議同意破產申請。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聽聽專業的律師怎么說。 因被告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已經進入破產程序,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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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法律咨詢網解讀:合同失效的多維度條件詳細閱讀
在紛繁復雜的商業與社會交往中,合同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它是當事人之間權益與義務的書面約定,是維護公平交易、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關鍵法律文書。然而,并非所有合同都能始終有效,諸多因素可能導致合同失效。站在廣州法律咨詢網律師的專業視角,深入剖析這些條件,對于當事人準確判斷合同效力、合理維護自身權益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從主體資格層面來看,若合同一方或多方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極有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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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無故辭退如何維護合法權益?詳細閱讀
很多公司都有一個讓員工感到不愉快的,也是一種非常無奈的事情,你要是辭職了怎么辦?公司在什么情況下會辭退員工呢?用人單位被辭退或者不勝任工作該如何解決呢?近日一位讀者向律師咨詢了一起勞動糾紛案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劉某在某公司擔任銷售主管一職,入職后一直從事著銷售工作、協助用人單位管理工作和安排工作任務,任職期間的年度考核均為優秀,在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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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后債務管理人有哪些責任?詳細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決定受理債務人破產申請,并應當指定清算組或者管理人。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聽聽專業的律師怎么說。 債務人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指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規定向管理人移交破產財產。移交財物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予以確認或者處理的其他條件。管理人應當在三日內將財產移交給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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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員工簽訂不正當的法律文件有哪些后果?詳細閱讀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合同的規定或者侵犯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勞動合同應當終止。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公司無正當理由克扣員工工資,甚至經常出現以威脅或者暴力的方式強迫員工簽訂不正當的法律文件或在其他方面歧視員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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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后要走的法律程序是怎樣的?詳細閱讀
原告與被告于2008年7月6日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系真實有效的土地、建筑物抵押合同,因抵押權人的房屋買賣合同未辦理過戶登記,被告不能取得抵押物所有權,故二公司于2007年1月15日將涉案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抵押給原告,由原告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了《抵押合同》,合同有效。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聽聽專業的律師怎么說。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以涉案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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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詳細閱讀
《勞動合同法》第39條明確規定:試用期包括在初次見面、試用期滿三個月以上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不符合雙方約定的(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依據規章制度安排的工作也不宜解除的情形。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如果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符合上述法律規定,那么是違法解除。當然前提是要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是可以解除的。具體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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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有哪些后果?詳細閱讀
2018年5月10日,原告收到被告 X市稅務局稽查局(X稅務)送達的《稅務事項通知書》,通知原告就被告X市稅務局稽查局(X稅務)對其作出《稅務事項通知書》的行政行為向其提出書面復議申請,并告知原告復議程序有關事項。很多人對此還不太了解,下面我們聽聽專業的律師怎么說。 同日原告向X市稅務局稽查局(X稅務)提出書面復議申請。申請人認為 X市稅務局稽查局(X稅務)在未對原告申請事項作出復議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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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產糾紛律師:房產糾紛怎么起訴?一文讀懂!詳細閱讀
在日常生活中,房產糾紛是一個常見且復雜的問題。無論是買房、賣房還是租房,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矛盾。作為一名深圳房產糾紛律師,今天我就來詳細講解一下,哪些房產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以及如何起訴。希望通過這篇文章,能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處理房產糾紛問題。 #### 一、房產糾紛類型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哪些房產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常見的房產糾紛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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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保費用由誰負擔?詳細閱讀
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其職工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勞動者要怎樣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呢?今天我們就來講講。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金,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由個人繳納部分。 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應當以人民幣職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