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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大產權和小產權有哪些不同?詳細閱讀
通俗的說,由國家發(fā)產權證的房屋即為大產權房,不是由國家發(fā)產權證的房屋即為小產權房。 一、大產權房,指的是開發(fā)商經過國家出讓方式獲得土地的開發(fā)權,房屋竣工后由開發(fā)商辦理相關手續(xù),將每套房屋的房產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分證辦理到購房者名下,即:購房者擁有獨立的《房產證》及《土地證》的房屋才是大產權房。其中房產產權是永久屬于購房者的,土地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guī)定在我國只能擁有使用權,包括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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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買車位,車就不能進小區(qū)嗎?詳細閱讀
讓不讓業(yè)主開車進小區(qū)和業(yè)主買不買車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問題。物業(yè)不讓業(yè)主開車進小區(qū),侵犯了業(yè)主的自由出入權。業(yè)主購買了商品房,對小區(qū)院落內的處地享有共同使用權,車位只是商品房的附屬物,業(yè)主有商品房就是物權所有人。該物業(yè)公司以不購買車位為由不讓業(yè)主開車進入小區(qū)的做法侵犯了業(yè)主的物權。 如果小區(qū)內要收取車位費首先應由業(yè)委會通過,按照物價部門的價格標準,并報街道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備案。如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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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房屋時被要求簽訂三年物業(yè)管理協議合法嗎?詳細閱讀
業(yè)主在購買房屋時,已與開發(fā)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作為開發(fā)商,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業(yè)主的購房款,就應該履行向業(yè)主交付房屋的義務,這與物業(yè)管理公司是沒有關系的。 如果開發(fā)商或是物業(yè)管理公司因為業(yè)主沒有簽訂業(yè)主公約、對物業(yè)管理公司協議有意見而拒絕給業(yè)主辦理入住手續(xù)、不給業(yè)主鑰匙等,這種行為構成開發(fā)商對業(yè)主的違約,也是對業(yè)主權益的侵害。 業(yè)主有下列權利: (一)對物業(yè)的基本情況和有關資料行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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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賣后相鄰權是合同權利嗎?詳細閱讀
買賣合同中,買受人取得的只能是出賣人有處分權的標的物或權利。如果出賣人無權處分,即使買賣雙方在合同中進行了約定,買受人也無法通過該買賣合同而取得相應的權屬。 出賣人出賣不動產時,其基于相鄰關系而在他人不動產上享有的通行等權利不應成為轉讓標的。即使雙方在買賣合同中對該通行權進行了所謂的約定,對第三人也不具有約束力。 買受人享有的通行權權源基礎同樣是相鄰關系,而并非是買賣合同的約定。當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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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樓市情況下,工抵房能買嗎?詳細閱讀
首先,工抵房是指房屋建造完成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以該房產作抵押,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商品房。工抵房不能買賣;如果開發(fā)商已經進行了建設,并辦理了預售許可證(預售證是房屋的基本資料之一),但由于現在房地產業(yè)發(fā)展迅速,部分樓盤存在爛尾現象或樓盤質量問題,那么開發(fā)商為了回籠資金就會把工抵房低價出售,所以說工抵商品房還是能買的。 而在此之前也有很多的人問到工抵房能買嗎的問題中了。不過具體情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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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屋的合法性如何認定?詳細閱讀
如果承租人不履行約定的租賃權,承租人可以選擇單方解除合同或者依法向出租人主張賠償損失。如果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損失,承租人可以選擇依法向出租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者賠償損失。但這兩種方式都必須符合約定,否則不能構成對出租人權利的侵害。 比如,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未支付租金為由解除合同的情況下,出租人應當以向承租人支付半年或一年的租金為前提;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以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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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了租房糾紛怎么維權?詳細閱讀
承租人在租賃期間發(fā)現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其他不適宜居住或者使用的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租賃房屋或擅自改變租賃房用途的行為造成重大損失的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租賃房屋或者擅自改變租賃房屋內部結構破壞房屋內物品或者設施的行為造成重大損失的可以解除合同。 遇到了租房糾紛怎么維權? 1、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進行調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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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法律援助與律師會見活動銜接?詳細閱讀
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是與人民法院一起同被告人進行訴訟與辯護的人之一。為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使其受到公正的審判,律師必須履行法定職責。辯護律師除具有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外,還必須具有國家有關司法機關規(guī)定所要求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其執(zhí)業(yè)水平和執(zhí)業(yè)年限等情況。這些都有助于律師依法履行法律服務職責。 為了加強法律援助與律師會見活動的銜接,應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會見登記制度。凡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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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機構如何安排刑事會見?詳細閱讀
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不能直接以書面形式通知辯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實踐中,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辯護律師提出法律意見,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的,不能直接以書面形式通知辯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不包括法律咨詢),而應當以口頭形式或者其他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法定代理人外)。 這種書面通知,往往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通知方式,即可以取得控辯雙方的認可,也可以取得控辯雙方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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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的權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詳細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偵查、起訴、審判前自愿認罪的,可以委托辯護人。”該條款明確規(guī)定了被辯護律師向看守所提出委托后可以要求辯護,看守所應將辯護律師的申請書面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 律師以刑事辯護為主要業(yè)務之一就是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向其了解案件的情況。因此可以說刑事辯護對保證刑事案件判決結果將起到重要作用。從以上規(guī)定我們可以看出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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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會見的必要性?詳細閱讀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被不起訴人在被拘留期間,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應當及時通知看守所,并通知家屬。不通知家屬或者通知不到本人的,視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看守所作為刑事訴訟的場所,是刑事訴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內被羈押期間應當依法行使辯護權。 辯護律師只能對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嫌疑人進行調查取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一)應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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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在會見時有哪些權利?詳細閱讀
辯護律師若在未辦理強制措施前先提出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者近親屬的申請,經辦案機關批準后不得再行安排會見。 1、會見權,是辯護律師行使其辯護權的一項重要具體內容,也是刑事訴訟中的一項重要權利。 辯護律師可以要求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說明不認罪和不自訴事實有無過錯,這是辯護律師行使辯護權的基本內容。刑事辯護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需要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因此有必要保障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21.8
億累計挽回客戶損失21.8億元人民幣
1000
余家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1996
年是中國創(chuàng)辦最早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
200
余名律師,各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zhèn)
30
萬+累計解決客戶疑難法律問題
70%
律師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